2007-03-21
Google和Myspace - [互联网]
作者:Jo
经常从各种渠道看到听到,互联网公司在头痛如何把流量换成钱,某某评论家说“流量不等于钱”。前不久,也写过一篇文互联网上的“稀缺资源”,中间有一个提法:互联网“稀缺资源”在任何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都应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或者说,互联网“稀缺资源”的占有最大化是判断互联网公司发展战略正确与否的必要标准。
显然,单由此提法,我们还无法解释,为什么Myspace远没有Google赚钱(Myspace占有的用户时间和流量显然高于Google)。以下对此问题做进一步讨论。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Myspace的用户操作的目的性(或指有商业价值的目的性)远没有Google的用户强,而这个“目的性”是直接将用户(或用户行为)与产品(或商业)接通的纽带。目的性的强与弱,将直接决定用户的注意力价值和商业价值之间的转换率。这个转换率将产生诸多深远的影响:例如,网站投放给用户的是否是增值的广告,用户会不会喜欢网站投广告给他;而更进一步的,这将直接影响该网站是否能在未来接通销售环节,从而整合纵向产业链条的能力。所以,之于商业价值来说,互联网“稀缺资源”其实先天就有优劣之分,这种优劣之分源于模式的设计。
于是,有了一个新的更准确的提法:有效互联网“稀缺资源”在任何具有商业目的的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都应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或者说,有效互联网“稀缺资源”的占有最大化是判断具有商业目的的互联网公司发展战略正确与否的必要标准。
经常从各种渠道看到听到,互联网公司在头痛如何把流量换成钱,某某评论家说“流量不等于钱”。前不久,也写过一篇文互联网上的“稀缺资源”,中间有一个提法:互联网“稀缺资源”在任何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都应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或者说,互联网“稀缺资源”的占有最大化是判断互联网公司发展战略正确与否的必要标准。
显然,单由此提法,我们还无法解释,为什么Myspace远没有Google赚钱(Myspace占有的用户时间和流量显然高于Google)。以下对此问题做进一步讨论。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Myspace的用户操作的目的性(或指有商业价值的目的性)远没有Google的用户强,而这个“目的性”是直接将用户(或用户行为)与产品(或商业)接通的纽带。目的性的强与弱,将直接决定用户的注意力价值和商业价值之间的转换率。这个转换率将产生诸多深远的影响:例如,网站投放给用户的是否是增值的广告,用户会不会喜欢网站投广告给他;而更进一步的,这将直接影响该网站是否能在未来接通销售环节,从而整合纵向产业链条的能力。所以,之于商业价值来说,互联网“稀缺资源”其实先天就有优劣之分,这种优劣之分源于模式的设计。
于是,有了一个新的更准确的提法:有效互联网“稀缺资源”在任何具有商业目的的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都应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或者说,有效互联网“稀缺资源”的占有最大化是判断具有商业目的的互联网公司发展战略正确与否的必要标准。

这个跟传统行业的供应链有雷同之处,如果供应链条太长,容易造成管理成本的提升,风险的加大,转化率的降低,价值的流失。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用户都接受了这两种模式,起码这说明他们用用户喜欢的方式满足了用户的不同需要,我暂且认为他们都是合理的,至于你想比较两种模式,我觉得大可不必,他们解决的是不同的问题。
另外,对盈利空间的探讨我也有想法,对于myspace而言,对用户的特性和喜好的理解可能会更加深入,如果将来有一天通过对用户数据的挖掘提供更加深厚的盈利模式,将会比google更有盈利空间,厚积勃发,这点也想我以前写的一篇关于yahoo跟google的竞争分析一样。
当然以上可能只是从业务的角度分析,如果从资本的角度考虑,可能有不同的观点。